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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渐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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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果然是一种感官动物,一旦开了荤食髓知味,就算寡淡如他,也不禁有几分心旌摇动。

    目光稍稍移开一点,眉头却皱的更深了。“又去哪里鬼混了?”

    林琅顿时笑得有几分尴尬了。他知道闫林涵向来是个生活严谨的人,又有点轻微的洁癖,还闻不得酒味,自然不愿让他见到自己这副模样。没想到特意晚了点回来还是碰上了。

    见他哥一脸嫌弃的模样,就知道身上的味道肯定是不好闻的了,就不觉带上了几分讨好。“哥,应酬嘛,肯定是避免不了要喝酒的。”一见闫林涵瞥向他的目光,顿时话音一转!

    “但是喝酒肯定是对身体不好的。我下次一定会注意。我唔”胃里突然翻江倒海起来,林琅又趴在水池上一声声干呕,但是腹内早就空空如也,胆汁几乎都要吐尽了,再吐下去就剩五脏六腑了。

    闫林涵一直是冷眼旁观,但到底有几分心疼,还是转身到厨房倒了杯热水过来。一手端水,一手给他拍了拍背,待林琅稍稍舒服了点,把水递给了他。

    “先漱口,然后喝点热水。”

    小孩此时一脸惨白,眉头紧拧,但可能是刚刚吐了一阵,又喝了热水,胃里也不翻腾了,只是因为吐空了而空荡荡的绞着疼。

    闫林涵见他表情,就猜到了几分,扫了眼他一身变得皱巴巴的衣服,把他推了出去。“去洗澡。”

    二楼的浴室内,“哗哗”的水流声不息。

    林琅闭着眼睛高昂着头站在莲蓬头下,任由一股股的热水浇头淋下。

    随着身体的舒适,渐渐清晰的脑海里,今天发生的事一幕幕像慢镜头一样闪过,任他逐一分析、细细品会。

    他想,他今天应该没有做错。

    胡晓那样的人,怎么可能容得下底下的人太清白干净?

    胡晓不希望他继续洗钱,仅仅是因为需要他这样一副清白的身家来给他做些不清白的事情。

    但是,一个人,如果太干净了,就难以让人拿捏到把柄了。胡晓喜欢聪明人,但是更喜欢能拿捏的住的聪明人。

    在胡晓眼里,他无疑是聪明的,但却太过冷静也太过听话。会咬人的狗从来不会叫,听话的狗如果哪一天反咬主人更让人防不慎防。

    林琅知道胡晓重视他,同时也戒备他,所以不得不在他面前露点短。

    虽然喝醉只是件小事,但却给胡晓留下了一个暗示——他林琅也并非完人。

    人心就是这样,当对一个人完全防备时,坚固如铁。然后,一旦留下了一点破洞,就算小的像针孔,也有隙可乘!

    林琅抹了把脸上的水,两手抵在墙上,任由水流撞击在背后,然后顺着一道流畅的弧线流下。低垂下的脑袋,在灯光下形成了一片阴影,让人看不清表情。

    等林琅洗完澡,换了一套衣服下楼,就闻到了厨房里飘出来的香味。

    “哥,你在做什么?”他脸上的颓然一扫而光,几乎两眼发光地走进了厨房,就见闫林涵撸高了袖子,正在厨房里忙的团团转。

    这几年闫林涵回来的少,而且即使回了两人因为各有各的要忙相处的时间也少,再加上有保姆后闫林涵就懒得动手,林琅已经很久没看见他哥做饭的样子了。

    看着一个人为自己做饭的感觉就很温暖,而看着自己喜欢的人给自己做饭

    林琅目光微微一颤,本来冷冽的一双眼弯起了一道温柔的弧线,里面被塞的满满的,有笑有幸福,还有说不清的复杂感情

    闫林涵递给他一杯东西。“喝了。”

    林琅疑惑地盯着杯子里血红的一杯液体。“哥,这是什么?”

    “番茄汁,我刚榨出来的,喝了可以醒酒。”,,

    锅里煮着的东西在沸腾,闫林涵搁下锅铲,随手抄过一把菜刀,拿过旁边水池里洗净了的芹菜,下一秒,“哒哒”的切菜声响起。

    林琅倚在旁边,一手端着杯子喝番茄汁,一边看着一把清亮亮、绿油油的芹菜在他哥手下有条不紊地变成一节一节,一只手扶着菜梗一点点往后挪,一只手握着菜刀一寸寸往前进,两只手配合的十分默契。

    林琅不禁有点恍惚,这样想来,他哥其实还真是个天才,上天入地,从学习到做菜,似乎就没什么不会的,一个人生的这样完美倒真是难得。

    游移的目光滑到那人低垂的侧脸上,缓缓如同一双手一寸寸抚过,认真而又缱绻。

    这就是他喜欢的人。

    “哥。”林琅抬起手,想触碰些什么。

    “嗯?”闫林涵已经切好了芹菜,拿起砧板全部倒进了锅里。一锅红红绿绿颜色十分诱人,再加上空气里飘散的微微发酸的香味,更加吸引的人口水直流。

    林琅手指几不可查地一颤,目光陡然一震,清醒了过来。

    “没什么。”他勾唇微微笑了笑,端起杯子继续喝那杯如血一样鲜红的番茄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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