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老实实呆在村子里,或者种地,或者当私塾先生,他们中也有不少人靠抄书赚钱来补贴家用。
沈羡鱼摸了摸下巴,沈大哥进学的时候,回来也会教原身读书识字,沈父沈母从未阻拦过。
因此,原身虽然没什么文采,至少能把字认全了。
但是单纯地抄书费时间费Jing力,还赚不了几个钱……
沈羡鱼在书店里逛了一圈,没一会儿,一个小厮进来,问书店老板要最新的画本。
沈羡鱼心念一动,接下来认真翻阅书店里面的书籍。
偶尔有客人上门,他就会竖起耳朵,听他们的对话,对大体的行情有了一个了解。
于是,回去的时候,手里多了两本画本,还有一些笔墨纸砚。
回去后,他将画本翻阅一番,沉yin片刻,提笔写字。
然后……成功地被自己的毛笔字丑到了。
练了几天字,沈羡鱼终于放弃了。
明明脑子里的字是那个样子,写起来,怎么这么丑呢?
手残党想要短期内掌握毛笔字这门技术,太难了,真的太难了。
这年头,又没有电子笔键盘之类的东西,只能靠手写。
最后,沈羡鱼被逼无奈,从厨房找了烧焦的碳条,回来当笔写小说。
小侄子爱粘着沈羡鱼,大嫂看沈羡鱼总是写写画画,担心儿子打扰到沈羡鱼,就不让小nai娃往沈羡鱼屋里跑。
沈羡鱼刚开始不知道,还以为小nai娃找到其他好玩的东西。
直到小nai娃委屈巴巴的找上沈羡鱼,才知道这件事。
“大嫂,你就让轩哥儿跟着我吧,反正我窝在家里没什么事。”沈羡鱼找上了大嫂,直接说道。
“这怎么行?”大嫂一脸不赞同,“你最近不是忙着写东西?轩哥儿太调皮了,会打扰你的。”
“没事的。”沈羡鱼笑着,朝着扒着门边不住往里看的轩哥儿招了招手,轩哥儿立刻跑了过来,抱着沈羡鱼的小腿,眼巴巴的看着自家娘亲,“轩哥儿很听话,不会打扰我的。”
“嗯嗯!”轩哥儿用力的点了点头,冲着大嫂撒娇,“娘亲,我会乖乖听话哒!你就让我跟着姑姑吧!我保证不打扰姑姑,还会帮姑姑磨墨递东西!”
“正好我闲着,可以看着轩哥儿,让他也跟着学习一些文章,一举两得,多好。”沈羡鱼抱起小侄子,眼中满是宠爱。
他一笑,就露出了脸颊上两个小酒窝,轩哥儿看的目不转睛,伸手戳了戳,眼睛一亮,“好玩!”
“行了行了,我说不过你们两个!”大嫂好气又好笑,“小鱼儿你乐意,我就不多说了,要是这小子太闹腾了,只管来找我,我帮你收拾他!”
“知道啦!”沈羡鱼笑眯眯的挥了挥手,大嫂叹了一口气,去厨房忙活了。
沈羡鱼写完了一本小说,托沈大哥带给书店老板,看看能不能换些钱。
刚开始,书店老板还不屑,觉得沈大哥胡闹,看到那些字,也是嗤之以鼻。
但是读了沈羡鱼写的小说,就停不下来了。
最后给了不少钱。
沈大哥回来的时候,喜气洋洋的。
沈羡鱼知道这个法子可行,特别高兴,于是,一头栽进小说里面,要不是沈大嫂把一日三餐端到他房里,并且看着他吃完,沈羡鱼连饭都不想吃了。
沈家的日子逐渐红火,有人坐不住了。
陈浩珏腿脚稍微利索了一点,立刻去沈羡鱼家门口负荆请罪。
他就那样跪在沈羡鱼家门口,不管沈家人怎么驱赶,就是死赖着不走。
从清晨跪到傍晚,又从傍晚跪到第二天早上,衣服头发都被露水打shi了,饶是如此,都没离开。
“他还没走吗?”沈父坐在屋子里,面色铁青。
他没想到陈浩珏会这么死皮赖脸,昨天无数次把陈浩珏丢到村口,陈浩珏依旧回来跪着,让他特别气愤。
“无赖!简直无赖!”沈父一拍桌子,胸口剧烈起伏,“我就算是死,也不会把闺女重新嫁给他!”
沈母坐在旁边,愁眉苦脸的,眼底还带着几分乌青,因着陈浩珏的事情,她昨晚熬了一夜,没睡着,“我看珏哥儿那孩子知道错了,这年头,和离对女孩子名声不好,不如让他们继续过下去吧,反正有我们看着,他肯定不敢像以前那样欺负小鱼儿。”
她也心疼沈羡鱼,但是女人的思维方式跟男人不一样,因此为了沈羡鱼好的方法也不同。
“虽然咱家小鱼儿还是黄花大闺女,但是毕竟和离过,再嫁也找不到什么好的。”沈母叹了一口气,“像村口沈四叔家的闺女,前几年她相公不是进山打猎被大虫吃了?她又没有孩子,只能带着嫁妆回来。沈四叔难道不疼闺女?找来找去,最后还是找了个瘸腿的老鳏夫,你忍心让闺女嫁给这样一个男人?那陈浩珏再有不是,至少手脚齐全,脸长得也不错,他爹娘又走了,家里没什么糟心亲戚,好拿捏,大不了以后多去他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