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吗?我何必费如此大的劲哗众取宠?
我要写得这麽细是想告诉人们在整个过程中,她都是被动的是我在诱惑着她,她是一个善良的人。38岁就丧夫,而这是一个女人俗话上说的如狼似虎的阶段,可她却要压抑慾望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抚养子女上去,而且还要顾忌「寡妇门前是非多」古训,不能越雷池一步。这几年她做到了。
如果她是一个风骚的人,我想凭她相貌和身材其裙下之臣一定不少,若那样「第三者之类问题会在她身上传开」。这些她都没有,甚至改嫁的念头也没有。
我们之间的事不会影响其他家庭,没给社会带来什麽危害,甚至可说保密好的话不会影响家人,我们只是在自己内心深处受到良知遣责。我只是给了她一些她应得的东西,虽然方法是不道德的。如果在轮回中,这样的事要下地狱,那我愿承担一切。第二个理由可以这样推理。
人们之所以认为我们是乱伦,是因为我们是母子关系。这个母子关系是乱伦结论成立的必要原因。也就是母子→发生关系→乱伦后一个命题要成立,前面两个条件必需成立。而我觉得我们母子关系成立的基础不是那麽牢固的,是可商量的。
母子关系有两种,一种是固有的,是建立在血缘关系上,是牢不可破的,是物质,是不可改变的。一种是通过第三方构件建立的亲情关系,如因子女的婚姻关系建立的岳父岳母关系,还有诸如继父继母,乾爹乾妈等,这些关系的成立要靠第三方构件的存在,是意识的,是可改变的。
我就是这样的关系,如果我和她女儿的婚姻不存在或解除,我和她的关系就不是乱伦。也就是说我们的所谓乱伦是后天创立的概念,其要因的成立是由人们去定的,这个人可以是你或我也可以是其他的人,标准是不固定的。
有一例子常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可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见很多师生恋的例子,还有现在四川某一地区的村落还存在着一妻多夫的现象,这种一妻多夫有的是兄弟共妻,有的是父子共妻,按理说那也是乱伦的,可没多少人会把这种现象视为乱伦。因此,我觉得我们不是那种传统上说的乱伦,充其量就是偷情罢了。
在这两个理由的作用下,我们又发生了更为激情澎湃的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那一晚的第二天早上,我起床时岳母已去上班了,早餐已做好放在桌子上。桌子上还留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下班回来帮我买两颗毓婷紧急避孕药回来。
我心里猛批自己,只注意快感,就忘了最重要。小城很小,出门碰见十个人至少有七八个是认识的。一个寡妇人家去买避孕药可不是什麽好事,她只好委托我。
一连十多天我都在忐忑不安中度过,我想问她又不敢。每天我都注意观察她,生怕她哪一天突然呕吐不止,那可就麻烦了。
大概过了二十多天这样,吃晚饭时我问岳母:「没有事了吧?」她说:「什麽没有事?」「避孕药的事。」「早吃了,没事,都过了。」我如释重负。以后很多天,我都想重温旧梦可我不敢,现在岳母每天都心事重重的样子,也不看我上网了,看电视也离我远远的,除了生活上的事话也跟我很少说。我知道她心里的结,毕竟跟女儿同睡一个男人谁都不好受。我们就这样在压抑中又过了一个月。
有一天下午我下班回家,却没见岳母在家,平时都是她先回来的。我煮好饭菜等她,可到了晚上九点多了也不见她回来,因为她没有手机我也不知去哪里找她。我想再过一个小时她如果不回来我就得出去找了。
我在焦急不安中一直看着表,过了四十多分锺这样,就在我要出去时家里电话响了,我快步走过去接电话,是岳母的同事刘阿姨打来的,说我岳母喝醉了,已送到楼下,叫我去接。
我三步并作两步跑到楼下,岳母喝醉了,虽然头脑还清醒,可已有些站不稳了。送刘阿姨出门时她向我解释了岳母喝醉的原因,单位里一个较好的姐妹过生日,叫她们去吃饭,席间不善饮酒的却喝多了。
回到家里,我到卧室里去看岳母,她张开双手双脚仰躺在床上,满脸泛红,闭着眼睛,喘着粗气,高耸的两个奶子随着呼吸一起一伏,半截腰露在外面,紧身的牛仔裤把下身的三角地带勾勒得让人血气上撞。
本来我只是想帮她脱好鞋子,可后来我却把手伸向了她的外衣和裤子。今天她穿的是一套大红的内衣。在灯光的衬托下,大红的乳罩大红的内裤格外惹眼,我用轻抚了几下那一双乳房然后把手伸进内裤里摸了摸那肉鼓鼓的下身三角地带,我直喘着粗气,浑身燥热,我快要控制不住自己了,可我不敢,我努力的把自己欲火压下去。
我把手抽出来,就在我转身想走时,岳母睁开眼坐起来说:「你来吧!」原来岳母一直都醒着,我却一下子不知所措起来,呆站了十几秒。她在床上慢慢的把乳罩解开把内裤褪了下来,然后静静的躺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