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解地看着章启程,表情似是嗔怪埋怨。
章启程突然感到有点慌乱,一时间连话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你,你怎么长得跟个女孩儿一样?”
“什么?”尉迟墨语气里带着略微的不满,他从小就被调侃男生女相,所以最讨厌别人谈论他的相貌。
章启程连忙改口,“不是,我是说你怎么跟个女孩儿一样突然出现在我旁边……”
“啊?”尉迟墨一头雾水。
章启程心中暗骂自己,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耳朵都红透了,眼神飘向其它地方不敢直视面前的人。
好巧不巧,这时林逸回来了,带着愉悦的声音向大家打招呼,“孩子们,我回来了,有没有想我啊!”
章启程像是突然抓住了救命稻草,跌跌撞撞,连滚带爬地冲向林逸,“哥!哥!你终于回来了!”
林逸见章启程如此反常的热情,连忙摆了摆手,向后躲了躲,“不是,怎么了,你这小子怎么突然叫我哥了?”
李慕书听到声响后摘下眼镜,调侃道,“不是让你别急着回来了吗?”
林逸故作镇定,“咳咳,慕书,别跟小墨学坏了。”
尉迟墨此时陷在沙发里,听到自己无辜被殃及,挥舞双臂,蹬着双腿不满道,“又关我什么事!”
林逸无奈,“还不是你起的头!”
林逸走进屋,把背包放到桌子上,倒了一杯水猛灌了几口,然后瘫坐在椅子上,朝大家招了招手,“说正事,现在主唱也有了,我们排练几首歌然后去“地下室”驻唱怎么样?”
“地下室”是位于北京西城区的一家酒吧,很多地下乐队都去过这家酒吧驻唱。
李慕书一脸的跃跃欲试,他带着兴奋的语调说道,“那我们赶紧选歌排练吧!”
林逸笑了笑朝李慕书做出“冷静,冷静”的手势,“不急。”
而后转头询问尉迟墨,“小墨怎么样?昨天慕书给你的MP3里有你喜欢的歌吗?”
“唔,Green Day的歌都蛮不错的。”尉迟墨低头思考了一会儿然后回答道。
“那好,我们就选Green Day的歌!”
“好!”大家齐声回应。
“慢着,我想知道我们乐队的名字是什么?”尉迟墨突然出声问道。
李慕书有点不好意思地回答道,“咳咳,黑琉斯。”
“太阳神。”尉迟墨低声念着。
接下来的日子里四人都窝在这一方小天地里排练,尉迟墨跟大家的磨合并不困难,就像李慕书说过的那样,他唱歌还可以,毕竟以前也是在学校合唱团呆过的,还曾跟着合唱团出国访问表演。
从美声唱法到流行唱法的转变,对尉迟墨来说并不难。但是尉迟墨内心还是感到隐隐的紧张,也难怪,毕竟接触流行朋克没几天。每个人对新鲜事物都有好奇心和敬畏心。为了打消这种不安感,尉迟墨每天加倍排练,试图让自己做到最好,不留下遗憾。
几天后,酒吧驻唱表演的日子如期而至,四人都拿出自己最好的状态对待这次初次登台演出。尉迟墨站在酒吧窄小的舞台上,看着台下一张张戏谑不屑的面孔。他闭上眼睛,轻轻呼出一口气。
伴奏响起,尉迟墨轻启双唇——
“I walk a lonely road
我走在空无一人的路上
The only one that I have ever known
我唯一记得的路上
Don't know where it goes
我不知道他通向哪里
But it's home to me and I walk alone”
但我知道他通向我的家,我孤独的走着
......
尉迟墨明朗清脆的少年音以及天籁般的歌喉让台下一众酒客呆愣在原地。
“哎,我起鸡皮疙瘩了。”一听众撸起袖子向身边的同伴展示。
“闭嘴,好好听歌。”那人的同伴低声训斥对方。
独特的嗓音,贝斯与鼓声的完美配合,结尾电吉他的独奏……
无疑这是一场成功的表演,让底下原本不屑的观众大吃一惊。
四人的表演在掌声中谢幕。
这支初出茅庐的乐队让观众刮目相看,同时也吸引了台下一位带墨镜的中年男人。
☆、出道
演唱完毕,尉迟墨等人在后台整理乐器,四人还沉浸在初次登台演唱的喜悦之中。尉迟墨只感到自己的心脏在猛烈地跳动着,大脑嗡嗡作响,帮忙整理乐器时双手还在微微颤抖,表明着他现在抑制不住的激动。
这时一个突兀的声音响起:“那个,不好意思……打扰了。”
众人闻言纷纷抬起了头,面前站着一个中年男子,他身材干瘦,胡子拉碴,脸色蜡黄且脸颊凹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