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跟冯暮四年室友,都不知道他喜欢你?”封晏目送着冯暮走出食堂,扬眉问顾扬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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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哥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冯暮不喜欢我,他甚至都不喜欢男人好不好,他喜欢女的!”顾扬新被封晏吓了一跳!冯暮喜欢他!?绝对没有可能的事情!!
“你怎么知道?”冯暮要是喜欢女人,他封晏二十六年就算白活了。
“他已经有未婚妻了啊。”顾扬新回答的理所当然。
封晏不置可否的又往嘴里松了一口饭“挺好吃的,但是没有好吃到能让你吃四年不腻的程度。”
“我都说了没有你想的那么美味了,只是那个时候时间对,年龄也对,就喜欢了。”顾扬新也赞同封晏的看法,好吃是好吃,但没有那么好吃“不对啊三哥,你为什么说冯暮喜欢我!?”这才是重点!
“因为这本来就是事实,他看你的目光和他对我的态度,还有他最后那个几乎是快哭出来的表情——————他今天才是真的对你放手了。”封晏想着,冯暮这些年大概是真的忍的很完美,才能让这个人毫无所觉吧。
“可是他马上就结婚了啊!三哥你别胡思乱想了!”顾扬新用手蹭了蹭封晏嘴唇上的一粒米饭。
“恩啊。”封晏舔舔嘴角,也不再多说什么了。
并没有必要让这个人去知道,这个世界上很多喜欢男人的男人,最后都选择了跟一个自己不爱,就算再努力也爱不上的女人结婚生子,共度一生,这样……太残忍了。
他们中有的懦弱,因为惧怕这个社会的异样目光而放弃自己所爱的人,伤人伤己;他们也有的很坚强,但是却没有办法因为自己的情感背弃自己身后情深义重的父母亲,所以宁愿抱着自己被掏空了的心假装很幸福;并不是每一对最后在一起的人都是彼此相爱的,相敬如宾不一定是因为相爱,也可以是因为淡漠。
爱或者不爱有时候是那么无力,你会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办法因为爱一个人而跟他在一起,也没有办法因为不爱一个人就这辈子不去看见他。
封晏明白,能单凭爱恨去选择共度一生的人是奢侈的,冯暮不想让这个人知道他的感情,不想让这个人困扰,自己也就不多事了————从今以后,冯暮的那一份爱,就让他接手吧。
“我爱你顾扬新。”封晏的表白来的突然,毫无征兆,
顾扬新有些愣怔,红着脸回应封晏“我也爱你封晏,我会爱你一辈子,爱你和孩子一辈子的。”
————————正文end
番外(冯暮篇)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在大学开学的那天。
分宿舍的时候,他来的特别早,我跟父母告别以后拎着大包小包到宿舍,他已经打完了一场篮球,穿着火箭队的队服,拿着一个似乎还有麦迪签过名的篮球大汗淋漓推开宿舍门跟我打招呼。
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我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他说“你是第二个来的,我已经在这儿住了一晚了,你是……桑止还是孟凡岩或者……冯暮?你应该叫冯暮!”我奇怪问他为什么我应该叫冯暮,他没有再说话,只是笑着歪了歪脑袋。
我后来就一直在想,自己是在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最靠谱的答案还是一见钟情,为了他歪着头的那一个笑,就喜欢上了。
他说他叫顾扬新,他说以后多多指教,他说我一看就知道是学霸类型的,他说他的死党叫小白,是一条狗的名字,然后就一个人在床上笑了很久。
我不知道他在笑什么,我也不觉得好笑,但是我也跟着他一起笑了,因为他笑的真的很开心……很好看。
那天晚上七点多,宿舍的四个人才全部到齐,大家人感觉都很好相处的样子,孟凡岩比较沉默,但是有时候会语出惊人,桑止话也不多,但是如果讲到他感兴趣的话题,就会滔滔不绝,我的话……都还行,偶尔插嘴,比较喜欢听顾扬新说话,他什么话都敢讲,但是偏偏让人觉得听着舒服。
我觉得有的人在社交这方面,就是有那样的才能,能够Jing准的把握住那个让别人不反感的度,又畅通的表达自己的意思,而顾扬新,毫无疑问就是这么一个人。
我还记得大一下半学期,他的生日,他请我们大家出去吃饭,地点是在很高级的一家法国餐厅,我从小到大没有去过那么高档的地方,孟凡岩似乎也是,我们两个有些紧张的跟在依旧侃侃而谈的顾扬新和桑止后面,我们走进大厅的时候,他报给了一个穿着西装,似乎是大堂经理的男人自己预定好的包厢号码,按照正常程序,那个经理应该直接领着我们去包厢,但是他却没有,只是告诉我们很抱歉,不……应该说表现的很抱歉,实际上从他的眼神和动作幅度中都能看出来他的傲慢,他告诉我们,他们餐厅今天有一位贵宾很紧急的要了一间包厢,但是包厢都已经人满了,只剩下顾扬新预定的这一间,经理跟顾扬新商量说能不能把包厢让给那位贵宾,价格方面好商量。
以我认识的顾扬新来说,如果那个经理在讲完这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