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被子里缩了缩就继续睡了。盛荣暄洗完澡坐在床上拿着iPad看,窗外曼哈顿夜色撩人。
看了一会儿书,盛荣暄把iPad放在床头上,皱着眉头看着苏恒看了足足有五分钟,隔着被子紧紧地抱了抱/床/上那沉沉睡去的人,然后认命地睡沙发去了。
苏恒早上醒的时候觉得浑身充满力量,醒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睡在盛荣暄的床上,昨天晚上实在睡的太沉了,连什么时候被人抱到床上都不知道。
他走到客厅里才发现盛荣暄蜷缩在沙发上睡着了,他人高马大蜷缩在小小的沙发上看上去有点可怜,他蹲在盛荣暄前面看盛荣暄睡觉的样子,可能是睡沙发真的不舒服吧,盛荣暄睡梦中眉头都是皱着的,等苏恒回国神来的时候,他的唇已经贴在盛荣暄的额头上了。那一瞬间,心里奇异的平静,仿佛倦鸟归巢般的祥和。
睡沙发实在是不舒服,盛荣暄醒来的时候,脖子非常酸,他伸了个懒腰就看到苏恒坐在他旁边玩手机。
“现在几点了?”
“现在还早,才八点。我叫了早餐,等会儿就来了。你们今天几点的飞机?”
“我今天不想走了,纽约来过好多次但是从来没有玩过,在国内也因为身份特殊从来没有出去玩过,今天想做一次普通的游客,在纽约观光。”
“我听到Coco昨天说你还要录节目。”
“我有分寸,就让她带着其他人先回去吧。”Coco还不知道皇上又从此君王不早朝了,还把她从皇权核心铲除发配了。
对于这样的决定,苏恒当然没有任何意见。能和盛荣暄两个人去逛,还有什么不开心的,傻子才会拒绝。
他们俩有一句每一句地聊着,酒店工作人员就拿来今天的早餐。吃饭的时候,苏恒说:“纽约这么大,我们去哪里逛?”
盛荣暄显得早就想好了,说:“中央公园。”
……海啸般酸楚的幸福突然让苏恒突然就有些哽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们以前在大学的时候,他特别喜欢看旅游杂志,有一期是纽约的专题,苏恒看到了之后就爱上了中央公园,老是在盛荣暄的耳边念叨,说了有一个月。最后他们决定暑假的时候要去纽约旅行,但是假期的时候苏恒开始筹备恒艺,所以那次旅行就搁浅了,没想到盛荣暄一直记到现在。
他一直以为和盛荣暄再相爱是痴心妄想,原来他也喜欢自己吗?
再次重逢到现在,一直都是盛荣暄在努力走进他,要他做助理,帮他度过难关,过生日……他突然产生了告白的冲动,说:“盛荣暄,我……”
咚咚咚的敲门声打断了苏恒。
第三十四章 纽约,纽约
Coco一进来就被告知盛荣暄不回国,要她打先锋先回国,她是呼天抢地坚决不从,两个人出游,那肯定有很多的花边和狗粮啊,她这个唯一的CP粉能不能在跟前围观等待发糖?但是盛荣暄用犀利的眼神扼杀了她所有的幻想。Coco乖乖地带着其他人回国了。
盛荣暄随意收拾了一番,早春的天气一件巴宝莉的风衣带一个墨镜就可以完美出游了。出门的时候,苏恒问:“我们先去哪里?”
盛荣暄说:“跟我走吧,Jude[1]。”
苏恒是约翰列侬的超级粉丝,盛荣暄这样说他就知道去哪里了,是中央公园的草莓园。
约翰蓝侬遗孀 -- 小野洋子为了纪念其夫于 1980 年遇刺,在住处(也是蓝侬遇害的地点)达科塔大厦前,出资修缮这个泪滴状区域,并称之为“草莓园” ,因为蓝侬在 1967 年写了一首名曲 -- “永远的草莓园”。每年 12 月 8 日(蓝侬遇害日),全世界的披头士歌迷会聚集在此一同纪念他,并遥望达科塔旧居,平时也有歌迷会在马赛克图形上点一根蜡烛、放一束鲜花来凭吊他。[2]
早春的天气非常好,天空是B市非常少的那种琥珀蓝的颜色,透亮的蓝让天空变得辽远。清晨的空气里带着忍冬花凛冽的香气,苏恒和盛荣暄并肩在草莓园的步道上走着,两个人不像路过的其他情侣一样热火朝天的聊天,偶尔就说几句话,但是苏恒的心情特别轻快。
和喜欢的人在一起连天气也会变得好起来,鸡汤诚不欺我。
步道上有一个星形、黑白相间的马赛克图形,这是约翰列侬的一首歌“ Imagine ”歌词中所提到的,每年12月8日(约翰列侬遇害日),全世界的披头士歌迷会聚集在此一同纪念他,并遥望达科塔旧居。他们来的时候并不是十二月份,只有零零散散的歌迷来凭吊他,苏恒也买了一束白玫瑰放在星形的马赛克图形边上纪念他。盛荣暄买了一束红玫瑰放在苏恒的旁边,他们俩的花依偎在一起,苏恒闭上眼睛对列侬说:“希望我们是一对和善的老伴,住在爱尔兰海边小岛一类的地方,翻阅我们一辈子胡闹的剪贴簿。”[3]
出了草莓园,他们就去了戴拉寇特剧院,苏恒说:“现在不是夏天,不然我们就可以看免费的约瑟派普剧团莎翁剧了。”